为进一步消除高速公路桥梁安全通行隐患,净化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环境,10月15日,大城工区联合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对管养范围中子牙河大桥进行桥下空间安全隐患整治。
经巡查,工区人员发现子牙河桥下堆放大量木棍、饲料等杂物,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巡查人员了解了现场基本情况后,当即向高速公路路政霸州大队报告,随即共同商定了初步专项整治方案。工区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相关事宜,并全力配合高速公路路政霸州大队执法人员开展巡查走访,排查寻找杂物当事人。
交通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桥下空间)设置临时设施、障碍和堆放物品属于禁止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可以对违法设置的设施等进行清除。
当事人意识到桥下空间堆放物品的危害性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表示自愿清理桥下空间杂物,大城工区联同高速路政霸州大队将持续跟进该事件处理情况。大城工区将继续加强桥下空间巡查监管力度,保障高速公路路域安全良好运行。